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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栖霞市源财百货超市经营不合格花生油被处罚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杨庭聿)2020年11月10日,山东市源市经山东省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栖霞市源财百货超市经营的栖霞花生油槽子糕进行了日常监督抽检。2020年12月08日,财百处罚经山东鲁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货超合格花生样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要求,营不油被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山东市源市经2020年12月16日,栖霞经报局领导批准,财百处罚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货超合格花生

经查,营不油被栖霞市源财百货超市存在经营不合格花生油槽子糕的山东市源市经行为。该公司的栖霞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财百处罚规定。近日,货超合格花生栖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营不油被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陆元整(¥26.00元);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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