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价3.5元的汽水 结账时却收取6.8元
近日,元的元市民蒋先生在市城区香雪路人人乐超市购买汽水,汽水结账时却发现与标签价格不符。结账随后,时却收他拨打市长热线12345和本报新闻热线2880735反映情况。元的元
“我当天逛超市的汽水时候碰巧看到2L的芬达橙味汽水价格非常便宜,只要3.5元,结账就买了。时却收”蒋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元的元“因为只买了一瓶饮料,汽水所以清晰记得标签价格,结账结账的时却收时候却发现汽水价格变成了6.8元,我觉得有欺骗消费者的元的元嫌疑。”
次日,汽水北湖区工商局燕泉工商所工作人员来到涉事超市,结账了解到蒋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超市方称,是由于春节期间人手不够,促销活动结束后,未能及时更换价格标签所致。
在工商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人人乐超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赔了蒋先生100元,并就此事向消费者致歉。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我当天逛超市的汽水时候碰巧看到2L的芬达橙味汽水价格非常便宜,只要3.5元,结账就买了。时却收”蒋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元的元“因为只买了一瓶饮料,汽水所以清晰记得标签价格,结账结账的时却收时候却发现汽水价格变成了6.8元,我觉得有欺骗消费者的元的元嫌疑。”
次日,汽水北湖区工商局燕泉工商所工作人员来到涉事超市,结账了解到蒋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超市方称,是由于春节期间人手不够,促销活动结束后,未能及时更换价格标签所致。
在工商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人人乐超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赔了蒋先生100元,并就此事向消费者致歉。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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